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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力度,严格基本农田补划和备案管理,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持在38.82万公顷以上的责任目标; 2.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完成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3.保证经营性用地、新设矿业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实现国土资源收益最大化; 4.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我市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5.确保按进度完成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和土地调查任务; 6.配合完成企业改制工作,搞好土地资源处置;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处理好土地权属纠纷案件; 7.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空间; 9.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10.完成市下达的信访、包村扶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下达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12.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评比、政风行风评比名列全省同行业和市直各部门前列; 13.确保不发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情况。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为群众办理的实事。 (1)积极打造服务品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执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2)搞好“窗口办文”,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快运转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局领导按照分工,对分管的科室、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加强以理想信念、党章、党纪国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勤政、为民、务实、清廉。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对管理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制定安全预案,健全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对车辆、办公用品、财务等重要物品的管理,使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局长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4.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积极做好化解矛盾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局党组对本机关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为本机关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5.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本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等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强化硬件建设,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局党组对本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机关党委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7.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时,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编办甄别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