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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业“扩大开放年”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宽农业的融资领域和投资渠道,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就鼓励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点投资领域 (一)鼓励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引导农民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向业主集中,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庄)等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业主按照我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及相关农业标准,建设一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鼓励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鼓励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农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市级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发展。 (三)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投资以我市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物制品、衍生产品及农副产物提取的精深加工项目。鼓励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产能,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鼓励企业通过注资、收购、参股、租赁等形式开展企业间重组,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 (四)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及品种资源保护与应用开发,支持开展专利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开发;支持在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建设中优先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五)鼓励品牌创建。鼓励我市农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省“著名商标”;鼓励种植业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争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欧盟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六)鼓励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依托我市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积极引进和培育生物质产业企业,支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项目。 (七)鼓励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三产业互动发展。 (八)鼓励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鼓励非农资金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支持业主按照规划建设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系统,推动我市农产品物流业提档升级;鼓励开展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销售冷链物流项目。 二、支持政策 (一)重点产业支持政策。 1.粮油产业。鼓励发展粮油适度规模经营,对连续3年每年规模化种植商品粮油1000亩以上的各类投资主体,由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生猪产业。 (1)支持良繁体系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业主自筹资金新建实际存栏能繁母猪80头以上和商品猪常年存栏规模5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猪场(含野猪特种养殖场),由市农发投公司优先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 (2)支持发展精深加工和产品出口。鼓励企业以本地生猪为原料发展精深加工和产品出口。市农发投公司对取得生猪产品出口注册经营权的成长型、扩张型龙头企业,优先发放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对自营出口年新增1000吨分割肉、冷鲜肉或精深加工熟制品的龙头企业,由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猪肉精深加工企业实施技改后,年实际加工量达到5万吨以上的,由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猪肉及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改项目,由市农发投公司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扶持,符合价调基金贷款贴息条件的,市价调办优先给予贷款贴息。 (3)实行上缴税收奖励政策。对年上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扩张型龙头企业,鼓励属地区(市)县政府按上缴税额地方实得部分给予适当奖励。 3.茶产业。 (1)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对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规模化标准化茶叶生产示范基地和经国家认证的有机茶生产基地,由市农发投公司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及1年期30%-50%的贷款贴息。 (2)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连续2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茶叶龙头企业,由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猕猴桃产业。 (1)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对规模流转土地3000亩以上用于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猕猴桃种植基地的业主,市农发投公司可帮助其实施抵押贷款,并给予1年期30%-50%的贷款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