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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9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提前一年至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全市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为加快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确保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增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010年全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一是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梅州在2010年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这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二是市委、市政府按照“推动绿色崛起、实现跨越发展”和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的目标要求,对教育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市委、市政府对发展高中教育的决心和建设“文化名城”的战略举措。当前我市“普九”工作不断巩固提高,基础教育“重心”不断上移,广大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的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有更高的要求。三是我市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才素质的客观需要。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不仅是我市顺应“市情民意”,做好教育惠民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市改善民生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客观要求。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必须深刻认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到2010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当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全市现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现有高中阶段学校112所,其中普通高中学校68所,职业学校4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0所、技工学校4所);现有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200273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112383人,中职学校在校生87890人(含技工、输送外市就读),普职比为56:4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6.2%;已建成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6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2所,省级重点专业6个,市级重点专业15个。教育资源不断优化,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梅州中学、兴宁一中等10所学校成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带动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梅州农业学校等4所“万人中职学校”和梅州城西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5000人中职学校”建设快速推进,中职学校办学能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主要如下:一是学位不足。主要体现在中职学位紧张,目前,全市中职学位基本饱和。今年实现“普高”,招生增量又主要在于中职,中职学位矛盾突出。二是招生难度很大。即使有足够的学位,还存在能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问题。三是发展不平衡。2009年,五华、丰顺两县毛入学率只有65%、67%,距离85%的普高目标差距很大,如果五华、丰顺两县没有普高,那必定严重拖全市普高后腿。四是少数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不善。虽然我市出现了一批优秀的示范性学校,但也有一些学校管理不善,效率不高,使得招生困难,完不成市里下达的招生任务。五是设备与师资不足。当前,有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比较落后,实验实训设备不足。师资力量单薄,数量和质量都达不到省的要求。这个情况既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学生求学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达标。
  
  三、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措施
  2010年全市要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要着力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抓好防流控辍工作,确保“普高”有足够生源。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和保障。要加大“防流控辍”工作力度,提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进一步夯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一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的考核,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台帐,专人跟踪联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考核到人。二是要通过扶贫助学和教育指导,加强保障,建立有效的“防流控辍”机制,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坚实的生源基础。三是要以“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力度,强化镇、村和初中学校送生职责,形成“一送一招”的紧密对接关系,使全市初中阶段学生巩固率和升学率都能达到要求,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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