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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考核机制 (一)目标责任机制。各县(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办事处、社区和机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县(区)与办事处、社区和机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考核奖惩机制。市城管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组,负责对各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市城管局每两个月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排名;各县(区)每个月要根据目标任务分别对办事处、辖区各机关单位、居民小区、社区零散居民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排名。市政府每年对县(区)进行一次评比,县(区)每年对办事处、社区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市和县(区)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和办事处、社区进行奖励,或者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配发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激励保障机制 (一)落实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落实垃圾处理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提高垃圾焚烧企业上网电价,按每年生活垃圾处理量给予一定的补贴,把垃圾焚烧补贴、填埋处理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预算资金用于垃圾处理费征收不足时的运营补偿,保证垃圾焚烧、填埋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配装运输设备。各级财政要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垃圾压缩车、密封式垃圾运输车和餐厨垃圾运输车等设备,用来运输分类后的可燃垃圾、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 (三)市场准入机制。通过实行特许经营鼓励多种资金进入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可回收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监管有效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 (四)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