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市政和园林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2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 五、其他事项 节约用水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为全市水资源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牵头组织拟订全市节约用水相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市市政和园林局为全市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再生水)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城市供水(自来水)中所涉及的节约用水工作和城市污水(再生水)处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参与拟订全市节约用水相关政策、标准并负责城市供水领域的监督实施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