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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突出重点。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 (四)灵通信息。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末要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报告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每月通报一次情况。9月10日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报送市安办(联系人:杨磊,电话:38162313)。 附件:眉山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综合督查组名单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眉山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综合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加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眉山质监局 督查范围:仁寿县、青神县 第二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安全监管局 督查范围:东坡区、彭山县 第三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 督查范围:洪雅县、丹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