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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基[2010]63号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接上页]
22. 以教育信息化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建设部分网上示范课程和虚拟活动场馆。推进农村4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信息化与课程整合水平,组织召开农村初中区域推进现场交流会。在部分学校和区县试点“数字化教学”项目。
  
  四、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3. 加强专业和学校内涵建设。梳理、优化专业布局,引导各中职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求,完成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申报、评审,确定一批重点建设的专业名单。根据教育部新颁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完成中职校的专业目录的调整更新工作。全面启动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工作,提出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评估方案,争取10%-15%的国家级重点中职校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
  24. 积极推进中高职贯通办学模式的试点工作。在7所职业院校试点中高职贯通办学模式的基础上,研究制订2011年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工作方案。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在集团内建立各职业院校的衔接、沟通和弹性学制,实现中高职教育与培训的联动发展,满足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25. 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召开职教集团工作交流推进会,加快推进组建农林、建工和化工三个行业职教集团以及区域职教集团的组建工作,推动以职教集团为平台的校企合作项目展开。将本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扩大到5个区域职教集团和5个行业职教集团所属职业院校,以及面上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形成规范、长效的工作机制。
  26. 启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绩效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开放实训中心运行指导意见和绩效评估方案的要求,在已经通过验收的开放实训中心中,选择5%左右的单位进行试点评估。
  27. 完善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与分析,建立中职人才供需交流平台。重点围绕“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两个核心,加强就业公告统计管理,研制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方案,建立中职人才供需交流平台方案,建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合格学校验收制度。
  28. 加大经费投入。调整和提高中职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接受免费教育的政策方案,逐步推进中职校学生接受免费教育。
  29. 启动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研制、发布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办法。
  
  五、提高规范办学水平,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30.加强标准建设,推进以评促建。研究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乡镇成人学校的达标评估和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评估工作。开展优秀社区教育课程、教材、课件和学习实践活动的评选工作,评选第二轮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第二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的推荐名单。
  31. 加强督查,推动规范办学。完成对本市“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状况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对民非院校的专项督查,完成对“第一批(105个)被评估院校”的实地评估考察和集中审议。
  32. 积极开展市民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届家庭讲故事、市民诗歌后续比赛,组织开展“交流好书,节约资源”活动和第十二届读书节活动。开展“社区学习网上行”市民网上学习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和第四届市民、学生网上读书论书活动。组织社区学院开展市民普通话读本的培训活动。
  33. 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探索普通高校继续教育之间学分互认和认定工作,试点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的学分认定工作,推进各类教育培训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衔接融通工作。探索本市学习型组织、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老年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的统计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34. 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双名培养工程的展示工作和做好“影子校长”赴加州培训工作。做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的人选推荐工作和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上海基地的培训工作。做好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工作,开展“优青”项目的培养工作,继续开展农村专业学科培训工作,开展好2010年中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开展基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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