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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0]200号
【颁布时间】 2010-08-06
【实施时间】 2010-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各县区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本地“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或国家标准。市上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两基”相关工作需要。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迎接“两基”国检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得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系统、本地区“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总结经验,做好汇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部门、本级政府“两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写出一份有成绩、有做法、有经验的“两基”工作汇报材料,于2011年4月底前交市迎检办。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市“两基”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遂宁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2.遂宁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遂宁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昌升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胡家正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何成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福市教育局局长
  李拥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柯 辉市财政局副局长
  舒兆康市人事局副局长
  吴尚海市人事局调研员(市编办)
  杨 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齐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兆增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邓 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程幸福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 兵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忠彬市公安局副局长
  席拥政市法建办副主任
  陈玉清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士文市地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唐莉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安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昌勤市残联副理事长
  魏 毅团市委副书记
  雷 燕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迎检办)设在市教育局,张永福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明、冯俊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遂宁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两基”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有关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组织对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政府的督查;制定下发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具体意见、办法、通知等。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市教育局
  (一)牵头做好市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起草市政府关于“两基”工作汇报材料,抓好“两基”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市级档案资料建设。
  (二)督促各县区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协调财政和税务部门掌握2007-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工作,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掌握了解“普九”化债情况;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的发放。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县区教育经费的检查。
  (四)督促指导各地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国家标准。掌握了解全市学校设备设施及图书配备情况,在争取市级财政支持的同时,督促各县区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陈旧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现行标准的基本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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