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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发改规划[2010]667号
【颁布时间】 2010-08-01
【实施时间】 2010-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试点镇所在县(市、区)、试点镇人民政府:
  开展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今年着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日前召开的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由省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
  
  
二○一○年八月一日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8月1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把小城镇改革发展作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载体,作为推动福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启动区和启动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小城镇新地标,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小城镇改革发展建设在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推动试点镇跨越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一条符合小城镇改革发展实际的新路子,用150天的时间,组织试点镇打赢改革发展的重大战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形成新亮点,发展取得新成果,小城镇面貌出现新变化,为实现试点小城镇三年大变样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规划全面完成。各试点镇总体规划在今年8月份要完成规划审批的所有程序,各试点镇年内都要建成一个规划展示厅,今年三季度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底前各试点镇完成其他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建成一批重大项目。21个试点镇全年启动项目数要达到485个以上,总投资1200亿,必须在第三季度全面推开,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55亿以上,投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年底对项目“帐单”,要建成一批项目、开工一批项目并启动一批项目前期工作。
  (三)启动区形成规模和标志。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要有较大突破,年底前要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实现集中连片、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益。
  (四)镇容镇貌明显改观。规划有效实施,乱占乱建和随意更改土地性质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环境景观有效整治,城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品位、特色和个性凸显。
  (五)试点政策有效落实。年内各试点镇都要完成 200 亩挂钩指标的转让使用,完成两个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各设区市至少抓好一个典型示范项目,“三旧”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财税、土地、产业、投资、房地产、金融、就业、户籍等各项政策不断配套完善,得到有效落实,效应初步显现。
  
  三、重点任务。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大干150天,扎实推进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一)深化规划编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要求,认真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准确确定小城镇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做好中心城市、新区、旧城区、景区、产业园区之间的相互衔接;抓好试点镇道路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绿地系统等重要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确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控制原则和相应指标,对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干道沿线、商贸街区、广场等重要地段和节点地区,结合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规划审查论证,严格审批,年内确保完成规划审批工作。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超前谋划一批交通、能源、市政公用事业、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项目,特别要尽快拉开小城镇的交通骨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完善供排水、人行道、环卫、停车站亭、绿化、电力、生活垃圾处理、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功能配套,为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周边乡村延伸,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八月份各试点镇要拿出一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清单,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进度,全面启动,加快建设,年底要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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