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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4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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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报告参考提纲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
  申 报 表
  

  申报名称:
  申报单位:
  
  
国土资源部制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中国温泉之乡(城、都)”指地热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合理并有一定规模、保护与管理制度健全,在发展低碳经济、温泉(地热)文化、开发利用技术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示范作用的温泉(地热)开发地区。可采热流体量大于5000立方米/天,其他条件符合命名条件的某一区域可以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可采热流体量大于10000立方米/天,其他条件符合命名条件的城市可以申报“中国温泉之城”;可采热流体量大于20000立方米/天,其他条件符合命名条件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可以申报“中国温泉之都”。
  
  二、“地点”指申报命名“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城市或乡(城)镇。
  
  三、“地理坐标”指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申报区域所跨经、纬度范围。
  
  四、“申报面积”指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申报区域的面积;“开发利用面积”指已开采利用的温泉和地热井可能影响的面积;“勘查区面积”指取得探矿权的地热资源勘查区面积。
  
  五、“热储存总量”指申报区内地热资源勘查深度内储存于热储岩石及其孔隙、裂隙中热流体的总热量(千焦)。
  
  六、“热流体储存总量”指勘探深度内热储岩石孔隙、裂隙中储存的热流体总量(立方米);“可采热流体量”指申报区单位时间内允许开采的热流体量(立方米/天);“已采热流体量”指申报区单位时间内已开采的热流体量(立方米/天)。
  
  七、“灌采比”是指回灌量与开采量的比值。
  
  八、“处采比”是指尾水处理量与开采量的比值。
  
  九、“温泉(地热)地质条件概况”。主要包括温泉(地热)的区域地质背景、热储特征、地热流体的形成与出露条件、温度、质量、数量及其动态等情况。
  
  十、“地热资源勘查概况及主要成果”。简述以往本区地热资源勘查情况,包括勘查单位、勘查时间、勘查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十一、“地热资源量及其地热地质勘查程度”。以最新的勘查成果报告为准,按现行地热资源勘查规范确定其勘查研究程度;可采热流体量以经过评审机构评审并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数据为依据。
  
  十二、“开发利用状况”包括开发利用历史和现状。开发利用历史主要指有历史记载的开发利用简史;开发利用现状包括开采井数、回灌井数、取水设备能力、主要用途及其规模、利用技术水平、利用量(年总量、月最大量、日最大量)、重复利用率、采灌比、废弃水处理情况、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情况等。
  
  十三、“地热资源管理情况”指已建的管理与保护机构名称、隶属关系、管理方式、管理内容及相关的管理法规、制度、勘查开发规划等。
  
  十四、“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勘查开发现状评估及前景预测;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重在二氧化碳减排带来的各种效益分析。
  
  十五、“主要开发利用单位简介”包括单位成立时间、单位性质(国资、合资、独资)、现有固定资产、注册资金、人员总数、地热开采量、地热使用方式等。
  
  

申报名称:

地点

 

地理座标

东经:

北纬:

申报面积:  (平方千米)

利用面积:  (平方千米)

勘查区: (平方千米)

温泉总数: (个)

已利用温泉数:(个)

地热井总数:  (个)

已利用地热井总数:(个)

温度: (摄氏度)

水类型:

矿化度: (毫克/升)

开采深度:  (米)

热储存总量:(×1015千焦)

相当于标煤: (万吨)

热流体储存总量:  (×108立方米)

平均温度: (摄氏度)

相当于标煤: (万吨)

可采热流体量:  (立方米/天)

平均温度: (摄氏度)

能量: (兆瓦)

已采热流体量:  (立方米/天)

平均温度: (摄氏度)

能量: (兆瓦)

开发利用单位

国资: (个)

合资:  (个)

独资: (个)

主要用途

供暖: (平方米)

供热水: (户)

医疗: (床位)

康乐: (平方米)

温室:(平方米)

养殖: (亩)

其它用途

 

现有从业人员

直接: (人)

间接:(人)

合计 : (人)

主要经济效益

直接:(万元)

间接: (万元)

合计: (万元)

动态监测

测开采量:  (点)

测温度: (点)

测水位: (点)

回灌

回灌井: (个)

回灌量:(立方米/天)

灌采比:  (百分比)

热弃水处理量:(立方米/天)

处采比:(百分比)

管理机构名称

 

隶属关系

 

人员编制

 

行政管理人员

 

科技人员

 

工人

 

工作经费来源及数额(万元)

 

是否已制订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是否已制订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

 


  
  

温泉(地热)地质条件概述

 

 

 

 

 

 

 

 

 

 

 

 

 

 

 

 

 

 

 

 

 

 

 

 

 


  
  

地热资源勘查概况及主要成果

 

 

 

 

 

 

 

 

 

 

 

 

 

 

 

 

 

 

 

 

 

 

 

 


  
  

地热资源量及其地热地质勘查程度

 

 

 

 

 

 

 

 

 

 

 

 

 

 

 

 

 

 

 

 

 

 

 

 


  
  

开发利用状况

 

 

 

 

 

 

 

 

 

 

 

 

 

 

 

 

 

 

 

 

 

 

 

 

 


  
  

地热资源管理情况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综合评价

 

 

 

 

 

 

 

 

 

 

 

 

 

 

 

 

 

 

 

 

 

 

 

 


  
  

主要开发利用单位简介

 

 


  
  

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国土资源部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温泉(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单位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国土资源部制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地点”是指申报单位的具体地址。
  
  二、“开发区面积”是指申报单位开发利用的面积。
  
  三、“建筑面积”是指利用温泉(地热)供暖、疗养、康乐、养殖等项目涉及的总建筑面积。
  
  四、“总投资”是指申报单位开发利用温泉(地热)总的直接费用。
  
  五、“灌采比”是指回灌量与开采量的比值。
  
  六、“处采比”是指尾水处理量与开采量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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