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 为全面总结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发展情况,明确今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进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继续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商务部编制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对照《宁波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针对本市生猪屠宰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宁波市贯彻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猪肉产品在菜篮子商品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做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是稳定肉类市场,保障肉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现从我市屠宰行业实际出发,就贯彻落实商务部编制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精神,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 一、我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996年我市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以来,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扶持屠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培育规模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追溯、法规制度建设、产销一体化和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使全市生猪屠宰行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形成了规模化屠宰场为主体的屠宰加工体系,屠宰行业布局趋于合理。全市原有133家“小、乱、散”手工作坊式屠宰场,经过体制改革和兼并重组,目前建成了8家规模化机械化生猪中心屠宰场,屠宰量占全市猪肉供应总量的80%左右。近几年新建和扩建的屠宰场,达到了部颁建设标准的要求。目前尚保留乡镇屠宰场点36家。县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 (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检测和追溯体系,猪肉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02年我市开展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落实了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经费,按照每批必检的要求进行检测,并上网公示检测结果。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和病死猪、病害猪,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2008年起试行放心肉ic卡网络追溯工程建设,经营户持实名登记的ic卡进行生猪屠宰和肉品交易,菜市场猪肉零售打印电子小票;在屠宰场关键区域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网络监控。 (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屠宰法规制度体系,行业管理规范有序。2009年7月市政府令发布了修订后的《宁波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延伸了乡镇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了肉品流通的质量安全管理。全市统一制定了 “四项管理制度”(场务管理、场长责任、环境卫生、档案管理),“四本台帐”(生猪检疫、肉品检验、鲜肉销售、瘦肉精检测),从生猪进场到肉品销售,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经营。 (四)形成了产销一体化发展体系,肉品保障主体地位更加巩固。部分屠宰企业改变了单纯的代宰加工业务,积极向生猪养殖、毛猪经营、鲜肉配送、冷链储销、分割包装、熟食品加工、超市设专柜等多种经营延伸。全市创建了“烹享”、“甬圣”、“梅湖”、“天膳”等20多个品牌猪肉,拓展了销售范围,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五)形成了屠宰管理队伍体系,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市成立畜禽屠宰管理所,配置市场巡查队;各县市区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配置执法检查队伍;全市规模化菜市场配置了肉品质量专管员,负责对猪肉经营户票证检查和管理,严把市场销售关。 二、规划设置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宁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以满足城乡居民“放心肉”消费的新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优化布局、控制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为着力点,推进屠宰行业调整布局和优化结构,形成规模相对集中、流向更加合理、充分满足城乡居民猪肉消费需求的屠宰资源新格局。 (二)规划原则 总体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总量控制,相对集中,提高标准,稳步推进。 (三)具体要求 1、实施总量控制。按照屠宰中心辐射半径内现有人口(含外来人口)、猪肉消费量和屠宰企业加工能力,为规划依据,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适度超前,把近期发展需求与长远发展趋势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屠宰企业适度向近远郊转移,确保规划布局与宁波市总体发展规划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