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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建设“三个北京”的必然要求。“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发展的新思路,赋予了园林绿化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是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两大主要任务,是体现园林绿化事业整体推进的两大主要内容,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要紧密结合建设“三个北京”的新形势,要按照“大背景占位、大视野谋划、大生态着眼、大格局推动”的要求,把握园林绿化的社会公益性特征,体现国内领先、国际标准、首都特色、世界水平,切实在森林资源管护、行业管理优化升级、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依法行政是建设“三个园林”的根本保障。“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建设,体现了生态友好、以人为本、和谐文明、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是生态文明的集中体现。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不断强化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和谐理念,执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的法制统一理念,要不断强化具体执法行为的责任意识,强化执法活动的程序和时限意识,强化执法结果的效能意识,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与“三个园林”建设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互为支撑。 (三)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是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立局之本,谋业之基,是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障。行政执法是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高标准、严要求。要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四)必须把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与深化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模式改革、转变管理职能、理顺管理体制、科学优化设置管理机构有机结合起来,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必须把加强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限,又依法充分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健全合法、便民、顺畅、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规范所有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权责统一。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五)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努力建设诚实守信的服务型机关。坚持加强统一组织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相统一,坚持制度保障优先,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三、清晰把握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 (六)积极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地方立法。不断总结研究执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措施,积极提出制定、修改园林绿化法规规章的立法意向。要统筹园林绿化法规规章立法项目资源,做到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现滚动发展。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做好园林绿化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和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七)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许可、处罚、确认、征收等八类行政执法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责约300项,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完整地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职责。 一是要明晰处罚实施主体。市、区县园林绿化局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市、区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种苗站依据法规授权可以本部门的名义实施相关的行政处罚,其它的内设机构和所属部门,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交由其它部门实施处罚权的,必须依法履行委托手续。二是要严格行政处罚程序管理。区县园林绿化局,可以将园林、林业和绿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适度集中交由本局一个部门行使。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时限,依法组织开展案件查处。要进一步规范程序管理,继续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延期办案申请、重大特殊案件报告审核和集体讨论、案件督办、综合检查等制度;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园林绿化局有关部门,要在已确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细分量化工作,加强对区县局有关部门的系统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