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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5. 抓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人防工程良好率达95%以上;人防规费应收尽收。
  6. 加强人防宣传教育,保持全国宣传报道先进单位称号。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学落实人防教育课和三防知识教育课,开课率达98%以上。
  7. 民防指挥通信、信息化系统及应急平台的建设、使用、维护到位,随时保证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指挥的需要。
  8. 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位居前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抓好依法行政,治理乱收费等反腐纠风工作。办领导班子对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制订安全防御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度。
  (2)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工作、人员、车辆、物品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3. 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承办、协调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信访案件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全年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异常上访事件;
  (4)网上诉求回复率达到100%。
  4. 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人防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人防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5. 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于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项,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及服务对象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6. 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编办予以界定。
  7.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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