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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六)政务公开科。
  
  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电;负责编制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和更新市级政府信息、依时公布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日常工作;承担《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七)人事科(与系统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协调归口管理单位的理论学习、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劳动工资、人员编制、职工档案、年度考核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文件传阅、办理、保管、清退工作;负责管理政府系统以及办公室机关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建议提案科。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相关例会、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议政、视察活动的服务工作。
  
  (九)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的调配、基建工程、环境美化净化绿化和办公室物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办公室车辆,承担市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公务活动交通保障工作。加强与市委接待处的联络,承担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接待、沟通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交办的有关接待任务。
  
  (十)网络信息科。
  
  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协同市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党政内网建设;指导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梅州民声”工作室工作。
  
  (十一)保卫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政府办公室及指导大院各单位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管理市政府机关大院保卫室,指导警卫、保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市政府信访局。
  
  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
  
  (十三)市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要文件材料和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收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十四)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与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办理市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对市政府领导以及办公室的值班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上报、市政府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各地和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综合治理;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各地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问题的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调研、收集有关走私、反走私情报资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贩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及通报有关部门;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5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7名,办公室副主任2名,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政府信访局局长1名,市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信访局副局长2名、研究室副主任2名、应急办副主任、系统党委办公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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