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后勤服务人员数1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机构编制另行核定。
  
  (二)将原市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梅州无线电监测站连人带编成建制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市信息中心除政府网站和“梅州民声”管理外的职责及7名事业编制和6人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梅州民声”工作室,为市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梅州民声”的工作。
  
  (三)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梅州市烟草产业协调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梅州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梅州市剑英体育中心管理处、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
  
  六、附则
  
  本规定由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