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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对策。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粮食工作的地方性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总体布局与收储动用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全市粮食平衡。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粮油安全储存;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代储的中央、省级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汇总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审核、汇总全市粮食行业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市场预测,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十三)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财务资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报批、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工作。 (二)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和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规划综合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经济运行,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对策和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 产业协调科 (与经济体制改革科合署)。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定,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促进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各类开发园区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对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投资管理科(与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合署)。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促进社会投资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组织协调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审核上报鼓励类投资项目确认书;负责国债和利用外国贷款的宏观监测和预测工作;承担社会投资登记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拟订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市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