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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9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四)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和指导系统内各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含1名副局长兼市粮食局局长),市粮食局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1名;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兼投资管理科科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五、其他事项
  
  梅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建制,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编制另行核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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