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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 (十七)负责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订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措施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八)协助做好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 (三)产业规划与质量科。 综合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招商引资有关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技术改造投资科。 组织编制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拟订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 (六)技术创新进步科。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申报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七)节能和循环经济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电力能源科。 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承担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九)原材料与装备工业科。 组织实施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及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的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和装备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和装备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原材料和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