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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消费品工业科。 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指导消费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产业转移工业园的产业政策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一)商贸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和物流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生产服务业科(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会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市场建设科。 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与港澳服务业的合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信息化推进科。 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导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助推进国家、省和市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政府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撑和运行保障工作;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五)信息产业管理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六)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沟通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七)人事科(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经信系统、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机关支部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