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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挂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牌子)。 承担综合协调和监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跟踪采集分析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和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和海洋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教育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与海洋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民科技培训、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协调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的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十)种植业管理处。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种植业生产建设;指导农作物新品种和适用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农情信息和种植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协调指导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项;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协调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 (十一)蔬菜办公室(挂市“菜篮子工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蔬菜生产供应规划和蔬菜产地市场建设规划;检查落实有关蔬菜生产政策,推广蔬菜生产新技术新品种;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组织开发建设新蔬菜基地,协调指导现代化生产示范点建设;组织指导实施蔬菜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收集蔬菜产销情况和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菜篮子工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海洋综合管理处。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和海岛保护开发利用等规划;审核海域使用项目,指导海域使用权的流转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承担无居民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并组织渔港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承担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评价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承担海洋统计工作。 (十三)畜牧处(挂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畜牧业、饲料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畜禽遗传资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与审核工作; 负责种畜禽和饲料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协调指导饲料业统计工作。 (十四)兽医处。 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的工作;承办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及辖区内动物检疫的有关事宜;承担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五)渔业处。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养殖、捕捞管理工作;指导渔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及渔业产业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实施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和重大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统计工作。 (十六)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协调农机引进、示范、推广、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机化推广体系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