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4-03
【实施时间】 2010-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1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七)组织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外事等工作;组织拟订农业农村和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科技人员管理、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协调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系统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30名。其中:局长(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兼任, 总畜牧兽医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 (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畜牧总公司、市农业机械总公司由市农业局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