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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两个加快”工作大局,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 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0〕4号)为主线,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面上的工作。同时,坚持连续性和创新性相结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安排如下。 一、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市政府确定的2个示范县区,继续按照“六新任务”要求,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创建工作措施,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制订本地2010年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在全市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选择确定一些重点领域抓好重点突破,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乡(镇)政府职责权限等工作,力争创建工作取得更新更大的成效。其他5个县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内容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借鉴示范单位经验,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以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为示范单位,推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示范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各县区政府要确定2个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此项活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县区政府) (三)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管理监督。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构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特别对经济类的规范性文件,如发现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有地方保护、阻碍“两个加快”发展等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应按规定公布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2010年4月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着力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民生和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拓宽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增强应对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等,县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