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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省发展改革委) 2010年是我省巩固经济企稳向好势头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决胜之年,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精神和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现就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增强生态发展区财政保障能力。健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开展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建立“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的隔层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先富地区帮后富地区的横向转移制度。(省财政厅牵头) (二)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健全创业创新投融资体系,完善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推动成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横琴新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在离岸金融、多层次信贷市场、保险综合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具有广东特色地方金融体系,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鼓励发展融资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形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探索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机制改革,发展壮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等地方性中小金融体系,完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深入开展金融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联通粤港澳金融市场,探索开展粤台、广东与东盟金融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省金融办牵头) (三)推动投资体制改革。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试行省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清理和修订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规定。(省法制办牵头) 出台实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政策性住房等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进一步完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逐步推进代建制向市县延伸。(省发展改革委、代建局牵头) 二、加快培育现代市场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 (四)规范发展要素市场。 规范土地市场,出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实施意见,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管理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五)深化价格改革。 综合考虑资源稀缺程度和社会承受能力,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督促各市、县推进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等节水价格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机制。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路桥、电信收费改革。在珠三角地区开展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试点。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省物价局牵头) (六)完善自主创新支撑体系。 深入实施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加强省部产学研创新平台、示范基地和创新联盟建设。全面开展省院战略合作,加快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扎实推进科研院所改革重组,组建若干创新主体科研机构。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工作。(省科技厅牵头) 支持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做大做强。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整体改制上市、股权置换等方式,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推进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制度、收益收缴制度以及保值增值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省国资委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