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领导 江阳区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工变化情况,适时对全区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领导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领导。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按照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责任,分类分项目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保障了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2010年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按照“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和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0〕63号)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与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按照城乡规划发展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总体要求,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新体制新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在重点区域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对试点区县的指导和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市级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试点区建设取得突破,初步实现发展城乡一体化、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发展目标。 (二)工作重点 1. 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在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关系的前提下,8个一类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明晰农村土地等财产的产权关系,为农村资源要素流动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探索实行股份合作、土地合作社、“大园区+大业主”等多种模式,依法自愿有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启动林改配套改革。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搭建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更直接分享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利益。 2.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积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土地整理试点要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探索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开展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的试点,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鼓励和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增强农民保护耕地的内在动力。确定1至2个有条件的区县,参照成都市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的做法,给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合理补贴,并与社保挂钩。 3. 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三农”机制 充分利用国家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支农资金协调整合力度,突出支出重点,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积极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业担保公司,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进一步发挥市农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完善各区县各类农业投融资平台。推动各类金融组织业务和机构向农村延伸,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规范有序发展各类农业投资公司、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拓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的机制。 4. 探索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 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三农”覆盖,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质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逐步提高农村居民保障水平。促进农民工参加失业、基本养老保险,研究农民工养老保险转接并入城镇养老保险的办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确保城乡教育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建立城市公共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农村的机制,推进城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对接机制,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