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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制订的《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 省旅游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 疟疾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寄生虫病。国家决定从2010年起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为切实做好我省疟疾防治工作,根据卫生部等部委制订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行动计划》),结合我省疟疾流行特点和防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疟疾流行特点与流行区分类 我省为疟疾疫情不稳定地区,主要传疟媒介为中华按蚊,20世纪90年代,在南京、淮安、扬州的部分丘陵地区曾存在嗜人按蚊。疟疾流行以间日疟为主,20世纪80年代,部分地区曾有恶性疟传播。全省已于1990年成功阻断恶性疟传播,但2000年以来,在淮河以北局部地区出现了间日疟疫情回升,由境外输入本省的恶性疟病例也呈上升趋势。近几年,随着《江苏省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07-2015年)》以及江苏省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实施,间日疟疫情回升趋势已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全省疟疾发病率降至0.5/10万。 根据2006年-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二类县为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三类县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国家确定的疟疾流行区分类标准,目前,我省106个县(市、区)和7个经济开发区共113个单位中,有二类县(市、区)82个、三类县(市、区)31个,无一类县和四类县。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到2018年,全省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到2020年,全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二)阶段目标 1.全省31个三类县(市、区)和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5市所辖25个二类县(市、区)共56个县(市、区),到2012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2015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南京、徐州、淮安、宿迁4市所属的六合、铜山、睢宁、邳州、洪泽、盱眙、泗阳、泗洪8个二类县(市、区),到2015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2018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其他49个二类县(市、区),到2014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2017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4.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县(市、区),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20年,全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3)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