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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 技术方案 2010年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即将结束,2011年将开始三期工程建设。为扎实做好三期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我局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和总体布局,结合现阶段珠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技术方案,以统一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编制的规划思路和技术要求。 一、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地方“十二五”发展思路的总体构架,在巩固一期、二期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服务流域可持续发展,构建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遏制水土流失和治理石漠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把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成为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稳定发展的基础,国土生态安全的支撑。 (二)规划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2.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区施策,讲求实效的原则。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改则改,封、造、改、管相结合;人工恢复与天然修复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区域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成效。 3.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与规划区域内国家、地方以及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划及项目科学衔接,避免工程重复建设。 4.坚持中央、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在充分体现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深化改革,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 5.坚持承前启后的原则。充分继承、借鉴、吸收和利用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建设的经验,加强技术、方法、手段的创新,增加规划成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6.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规划体系 为全面深入、科学合理完成本次规划任务,三期工程规划采用国家、省级和县级规划相结合的三级规划体系。 (一)国家规划 国家规划从总体上控制三期工程的建设范围、规模布局、建设重点、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根据珠江流域林业发展的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全面分析前两期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结合三期工程的分区布局、主攻方向、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以及林业发展“十二五”基本构架,确定三期工程建设的工程任务量、进度和投资。 (二)省级规划 省级规划要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省域规划范围内三期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布局和建设重点。 根据国家规划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省域范围内前两期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省级规划三期工程的建设目标、工程布局和建设重点,确定各县的工程任务量、进度和质量。 (三)县级规划 县级规划主要采用图、表形式,在省级规划的控制指导下,落实县域范围内三期工程建设目标、内容和任务,填报现状与规划表、提供现状与规划专题图件等。 三、规划范围、期限与目标 (一)规划范围 三期工程规划范围原则上保持《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所确定的范围。三期工程建设范围为珠江流域6个省(自治区)186个县(市、区)(详见表1)。 表1 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范围表
(二)规划期限 三期工程规划期限为10年,即从2011─2020年。为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分前5年和后5年两期进行规划。 (三)规划目标 2011─2020年是关系到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战略性目标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10年,要在保护和巩固好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珠防林三期工程规划新增森林面积 万公顷,使珠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7%以上(47.44%)提高到2020年的 %;森林蓄积由 万立方米提高到 万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