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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行政强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其他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2.计分方法 得分=10-(0.1×n) 3.说明 信息系统自动统计空缺项数n,每有一个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三)权力运行(30分) 1.权力运行要求 各部门应按照“能上则上,发生必上”的要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计分方法 事项在线运行率=在线办件事项数/(总静态事项数-挂起事项数) 本部分基础得分=30×事项在线运行率 得分=本部分基础得分-(0.2×m) 3.说明 对当月没有办件的部门,不参与绩效考核的排名,单独列出。有办件发生的部门,通过计算事项在线运行率,以及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接收举报等形式,发现有未在网上运行的办件数m,每有一个扣除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四) 权力库维护(10分) 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原因的调整,涉及行政权力变更的,如未及时调整变更数p,有一例扣2分。 得分=10-2×p (五) 操作规范(20分) 不规范率=出现黄色及红色告警的办件数/全部办件数×100% 得分=10×(1-不规范率) (六)督办及落实(10分) 督办完成率=当月已回复、处理的督办件数量/全部被督办件数量×100% 得分=5×督办完成率 (七)其他方面(10分) 如有群众举报、投诉、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部分酌情扣分。 四、考核结果处理 在“月运行跟踪、季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总评”的基础上,按比例计算各地区年度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考核项目得分。 附件2: 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市级部门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市级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省政府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通报要求,按照高水平、求创新、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范围的市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方式 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运行跟踪、季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总评”形式,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一)权力公开(10分) 1.权力事项公示数据完整性要求 行政许可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处罚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9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征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行政强制事项:针对“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法律法规”、“公示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7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其他事项:针对“承诺时限”、“联系电话”、“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服务指南”、“申请材料”、“公式流程”、“实施主体名称”、“公示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和“内部流程”转换为图片格式10个要求进行缺项统计。 2.计分方法 得分=10-(0.1×n) 3.说明 信息系统自动统计空缺项数n,每有一个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权力运行(30分) 1.权力运行要求 各部门应按照“能上则上,发生必上”的要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计分方法 事项在线运行率=在线办件事项数/(总静态事项数-挂起事项数) 本部分基础得分=30×事项在线运行率 得分=本部分基础得分-(0.2×m) 3.说明 对当月没有办件的部门,不参与绩效考核的排名,单独列出。有办件发生的部门,通过计算事项在线运行率,以及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接收举报等形式,发现有未在网上运行的办件数m,每有一个扣除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