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八、中医预防保健服务(100分)
注: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估工作指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研究、资料收集等工作,如开展服务人群健康情况改善、服务满意度评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 附件2 2010年二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80分) 说明: 1.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选查指标分数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下同)。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包括中药房建设项目、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针灸康复理疗专科建设项目、适宜技术推广建设项目、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等)的医院选查1.5项。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140分) 说明: 1.对该部分进行检查时,除查看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现场抽查部分值班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以验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2.低于标准*个百分点,扣*分,举例说明如下: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要求≥60%,评分细则为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某医院实际检查结果为58.4%,低于标准(60%)1.6个百分点,则扣2分。(下同) 3.访谈时,由检查评估专家抽取确定被访谈人,每人访谈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访谈开始前予以说明,到时间即停止访谈。被访谈人不能拿着文件等材料翻看。 4.对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时,原则上访谈正职,如有特殊情况可访谈副职。
注: 1.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是指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或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计算方法为:分子为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的人数+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的人数,分母为护理人员总数。 2.医院领导班子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党政领导。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人员(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学习证明)。 3.经过西学中培训是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学习证明。 三、临床科室建设(250分) 说明: 1.由专家在不含重点专科的其他临床科室中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临床科室,医院规模很小的情况下部分小科和未设病房的科室可以不参加检查。抽查的科室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量应≥3人,以便检查。 2.检查病历时要由专家随机抽取,不应由医院提供(下同)。 3.对3.1.1进行检查时,如有内儿科、针推科等,检查时可算2个科室,即认为其设置了内科和儿科(或针灸科和推拿科)。对3.1.2科室名称检查时,如两个中医科室名合并在一起命名,如脾胃肝胆科,不扣分。中草药房、骨科、名医门诊、专家门诊、名中医工作室不扣分。 4.对3.2进行检查评估时,从妇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推拿科、急诊科等11个临床科室中抽取2个临床科室(含重点专科)进行检查。对每个科室分别打分,最后求平均分作为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5.对3.3和3.6项进行检查评估时,从全院抽查2个临床科室(不含重点专科)进行检查。对每个科室分别打分,最后求平均分作为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对3.6,检查医生掌握技术情况时,可是本科常用的,也可是中医基本技能。检查医生掌握方剂情况时,如抽查的科室为妇科等11个有建设与管理指南的6.临床科室,则从《指南》附录方剂目录中抽查,如是其他科室,可从医院制定的方剂目录中抽或由专家确定。 7.处方情况评价方法:查看2011年某月份报表,并抽查其中一天的处方。如该天处方比例远低于该月份一个月的处方比例,则再抽查另外一天的以进一步核实。
注: 1.科室命名可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中医专业命名,以中医脏腑名称命名,以疾病、症状名称命名,以民族医学名称命名。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不得含有“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临床科室名称不得使用神经科、神经科(脑病科),消化科、消化科(脾胃病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