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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国合[2010]321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4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苏卫国合〔2010〕321号)


  

  各市卫生局: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等(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是由省财政专项拨款、省卫生厅管理、面向全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公费资助出国(境)学习进修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项目,承担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发展和提升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能力的重要任务。该计划重点资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领域的中青年骨干赴国(境)外学习进修和邀请国(境)外一流专家来访。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进修期限分别为一、三、六个月或一年。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派出单位需按省财政资助资金的1:1进行安排。邀请国(境)外一流专家来访只接受单位申请。

  

  2011年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3-23日,请登陆江苏卫生国际交流网(http://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咨询自11月3日起。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23日至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江苏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1602、1614室。联系人:顾钟洋、李郁,电话:025-83620632、83620614、83620919,传真:025-83620632,邮编:210008,电子信箱:jswsgj@163.com,查询网站:http://www.jswsgj.cn;http: //www.jswst.gov.cn。

  文件及附件材料请从以上网址下载浏览。

  

  附件:

  

  1、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2、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3、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指南

  

  4、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

  

  5、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及录取流程

  

  6、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管理与项目实施流程

  

  7、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是由省财政专项拨款、省卫生厅管理、面向全省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公费资助出国(境)学习进修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项目,承担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发展和提升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能力的重要任务。按照《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实施办法》(苏卫国合[2009]242号)和2011年度选派计划,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 2011年将在全省选拔各类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280名,资助一定数量国(境)外一流专家来华。

  一、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的带头人及后备人才以及各单位急需培养的人才。

  重点资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领域,详见《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资助类别、期限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分为三类:(1)临床医学;(2)卫生管理;(3)其他人员。以个人或专项课题组形式派出。在外时间根据进修需要,为一、三、六个月或一年,其中专项课题组在外时间为一个月。

  (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国(境)内停留时间一般在一周以内。

  三、项目类别

  1、推荐项目。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国(境)外进修国家(地区)、机构和时间。详见《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指南》。

  2、自选项目。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境)外接受机构和导师。需同时填报2个国别(地区),避免同时申请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

  四、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医德高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卫生管理、护理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本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临床医学需具有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十年以上(2000年12月31日前)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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