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国合[2010]321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4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优先资助领域名称

临床医学

 

脑血管病

 

干细胞移植治疗脑血管病

 

脑图技术在脑血管病病变范围量化诊断的运用

 

老年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早期诊断技术

 

卒中的规范化治疗

 

重症脑血管病的救治技术

 

脑胶质瘤的综合治疗

 

脑血管痉挛的防治

 

肿瘤

 

恶性肿瘤的规范化和个体化诊疗

 

恶性肿瘤的生物治疗

 

肿瘤的心理治疗和护理

 

恶性肿瘤的精确放疗、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肿瘤放射增敏和放射防护剂的研究应用

 

常见肿瘤的早诊早治

 

呼吸系统疾病

 

肺癌的早期诊断技术

 

间质性肺病临床诊治技术

 

肺癌多学科综合诊治技术体系

 

重症肺部感染的诊疗技术

 

呼吸道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心脏病

 

介入心脏病学新技术(重点:瓣膜病、冠心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衰)

 

危重心脏病人的规范化处理

 

内分泌及代谢疾病

 

糖尿病的教育与管理模式

 

妊娠糖尿病的管理

 

甲状腺结节疾病的诊治

 

糖尿病足和外周血管病变的治疗

 

内分泌疾病的临床检验技术(糖尿病自身抗体检测)

 

感染性疾病

 

艾滋病临床治疗技术

 

耐药菌感染的控制、管理

 

病毒性肝炎、肝衰竭的免疫学发病机制和生物治疗 

 

内毒素血症的防治

 

不明原因重症感染的临床救治

 

新发传染病的临床应对策略

 

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

 

消化系统疾病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精神障碍

预防医学

卫生管理



  

  附件3:

  
2011年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

  推荐项目指南

  


  
两岸医护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省卫生厅与台湾医事联盟协会合作备忘录,2011年拟选派江苏省优秀中青年骨干医师和护士及医院管理人员赴台湾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临床医学、护理、医院管理。临床医学重点资助领域参见“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派出时间和期限

  2011年当年派出。在外时间为一个月。

  (三)选派人员:80人,分三期派出。

  (四)进修目的地:台湾地区。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2011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规定的要求;

  (二)其它条件:申请者外语水平不限。

  四、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11月3日至11 月23日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网(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成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地申报材料由各市卫生局统一受理;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受理。各地市卫生局和厅各直属单位必须将申请材料于2010年11月26日前统一送交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省卫生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自2010年11月3日起提供咨询。

  (四)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评审、录取办法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省卫生厅根据录取人员的专业进修计划,负责联系安排在台湾的进修医院和导师,并帮助获得赴台所需各种文件。录取人员将分期派出。

  七、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1. 一次往返机票及在台食宿、交通、培训、参加学术交流会、参观访问和医疗保险等费用,由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和人员派出单位按1:1的比例分担。

  2. 录取人员的办理证件费、国内旅费、出国(境)前预培训费由人员派出单位负担。

  

  
中德卫生交流项目

  


  中德卫生交流项目是江苏与德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的国际交流活动,目前包括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和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一)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是由省卫生厅、省外国专家局和德国政府、德中科技交流协会、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共同资助,德国医学会支持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旨在通过与德国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搭建德中医疗合作的平台,促进江苏医疗卫生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是由江苏省卫生厅与德国萨克森州、巴符州社会事务部共同支持的国际卫生交流项目,将选派江苏省中青年临床及公共卫生骨干人员赴上述两州的医疗卫生机构学习进修。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重点资助领域参见“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派出时间和期限

  2011-2012年陆续派出。在外时间:三个月或六个月。

  (三)选派人员: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选派20名临床医生;江苏-萨克森州、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分别选派10名、8名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人员,分期派出。

  (四)进修目的地:德国。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2010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二)其它条件: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申请者必须通过德方组织的面试。

  四、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11月3日至11月23日登录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报名系统(www.jswsgj.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成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地申报材料由各市卫生局统一受理;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受理。各地卫生局和厅各直属单位必须将申请材料于2010年11月23日-26日统一送交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省卫生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省卫生厅国际合作处自2010年11月3日起提供咨询。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