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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畜禽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9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6.1%,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支撑产业。当前,我市畜牧业正处于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规模养殖发展慢、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畜牧业生产方式亟待转变;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土地、资金等问题与规模化养殖业快速发展的矛盾以及规模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与粪污环保治理压力加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现代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形成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以改造、提升、规范规模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为手段,以增加经济效益为核心,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为载体,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优化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努力实现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养殖效益稳定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生态环境友好和谐的综合目标,推动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积极实施“千场百区标准化提升工程”,即到2015年,规范、改造、提升10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100个养殖小区,达到“六统一、六规范”(统一粉刷墙壁,规范外部形象;统一场区绿化,规范环境卫生;统一配置消毒防疫设备,规范防疫设施和技术;统一安装录像监控设施,规范场区管理;统一档案资料,规范生产记录管理;统一使用环保处理设备,规范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化改造效果,促进养殖企业上档升级,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2010年,全市规范、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80个(其中,62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8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2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3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标准化养殖小区5个。 2011年,全市规范、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120个(其中,9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15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养殖小区10个。 2012年,全市规范、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150个(其中,11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20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10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养殖小区15个。 2013年,全市规范、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180个(其中,13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25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15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养殖小区20个。 2014年,全市规范、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220个(其中,15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10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35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15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10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养殖小区2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