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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年)》和浙江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建立科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机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统一,主要包括保证全体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城乡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和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项内容(附件1)。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高标准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2)。继续开展杭州特色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阶段主要是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青少年牙齿保健,应急接种,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 三、保障措施 1、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和办公室的领导与协调作用,健全并规范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明确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职能。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发展建设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制定并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实行和完善信息公示及奖惩等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各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顺利实施。 2、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主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乡镇防保所应逐步并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也可委托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实现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以及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三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培养,采取免费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欠发达地区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卫生队伍。鼓励和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