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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制订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 为组织实施好《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09〕133号),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分解落实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0%。 --秸秆利用分类目标。到2012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2%,能源化利用率达26%,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2%,饲料化利用率达6%,基料化利用率达5%;到2015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3%,能源化利用率达27%,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8%,饲料化利用率达7%,基料化利用率达6%。 --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目标。大力推广机械化全量还田,确保到2012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达到总面积的35%以上;2012-2015年,在基本稳定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的基础上,鼓励采取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等多种方式开展秸秆还田。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目标。到2012年,全省创建示范县力争超过50个;到2015年,争取所有县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企业发展目标。加快提升秸秆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到2012年,年利用秸秆量5万吨以上的企业力争达80家,2015年达100家,规模化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目标。到2012年,全省基本建立秸秆收集贮运体系,田间收集处理、收购站点、储存运输等环节有机衔接,基本满足秸秆产业化利用的需求。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以企业需求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农民为基础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不断完善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路线、还田模式和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机械推广和配套力度,鼓励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机具。加快制订还田作业标准,为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提供依据。鼓励支持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行间铺草等其他秸秆还田方式。每个县(市)扶持1-2家年利用秸秆量1万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省农机局、农委、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秸秆发电利用。重点抓好已批28家秸秆发电厂的建设和管理,力争到2012年底前秸秆发电厂全部投入运营,全省建成并网发电机组800兆瓦,年秸秆利用量达500万吨。(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三)促进秸秆工业化利用。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扶持一批上水平的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重点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建设一批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秸秆墙体材料、秸秆彩瓦、秸秆防火板、秸秆装饰材料等新型建材和秸秆提取乙醇、秸秆酶制剂等化工产品,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做大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比重。到2012年,全省秸秆工业原料化秸秆利用量达480万吨;到2015年,达720万吨。重点抓好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市等地发展秸秆板材加工,鼓励现有秸秆造纸企业增产扩能。到2012年,全省建成年利用秸秆5万吨以上的加工企业15家,2015年达25家。(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农委) (四)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膨化、压块和发酵等技术。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鼓励秸秆饲料出口,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出口加工企业。到2012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达240万吨,建成秸秆饲料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养殖场)80家。到2015年,利用量达280万吨,建成年利用秸秆2万吨左右的饲料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养殖场)115家,年利用秸秆5万吨以上的大型饲料企业5家。(责任单位:省农委、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