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6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接上页]


  (三)不断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国家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增加特殊支出项目等办法,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在对8个民族省区、30个自治州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又将53个非民族省区、非民族自治州所辖的自治县纳入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此外,还在扶贫、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投入的力度。“十一五”以来,累计安排民族8省区财政扶贫资金3424亿元,年均增长15%,高于同期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扶贫资金的增幅;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4亿,年均增长289%,高于同期财政扶贫资金总量的增幅;累计安排5个自治区的投资规模1190多亿元,年均增长32%;通过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实施贷款优惠利率累计贴息3409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向民贸民品企业放贷1200多亿元。这些资金投入,帮助建成了一批机场、公路、港口、水利枢纽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国家坚持推动对口支援不断向纵深发展,东部15省市对口帮扶西部10省区的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各部门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有关省区市还结成了良好的扶贫协作关系,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开发建设。国家先后组织6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18个省市、17个中央企业对口支援西藏,截至2008年底,累计投入对口援藏资金110多亿元,建设项目6000多个。对口援疆工作扎实推进,累计投入援疆资金39亿元。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新疆工作座谈会,又进一步完善了对口援藏、对口援疆办法,建立了援助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施干部、人才、经济、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全面支援。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20个省市对口支援灾后重建,援建资金达到674亿元。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德昂族,2006年以来,共投入扶持资金2860多万元,安排项目350多个,推动德昂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群众生活已接近或达到当地中等水平。

  

  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物质基础不断巩固,但当前加快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总的看,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最近五年,可以说是发展最快、变化最大、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也是各民族大团结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的五年。

  

  (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十一五”以来,民族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每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09年,民族8省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619亿元,年均增长1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14元,占全国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31元,分别比2005年提高5328元和1654元。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速度自2002年以来连续八年保持全国第一,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排名由第24位上升到第15位。

  

  (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以来,国家共投入1670多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公路、水运、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十五”时期的2.2倍。到2009年底,民族地区公路总里程达到88万公里,乡镇通公路比重达到98%,建制村通公路比重达到88%。青藏铁路、南疆铁路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新建铁路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其中,2006年青藏铁路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没有铁路的历史。通信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目前除西藏部分地区外,边疆省区已全部实现行政村通电话。实施邮政局所改造,邮政普遍服务能力有效改善。2006年以来,中央用于民族地区的水利建设投资251亿元,一批大型水利工程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其中,2007年竣工的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结束了当地灌区两千多年无坝引水的历史。

  

  (三)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壮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2005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9∶42∶39,到2009年调整为15∶46∶39。农牧业比重明显下降,工业比重显著上升,经济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疆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一位,棉花产量居全国首位。内蒙古的乳业和羊绒制品多年稳居全国第一位,同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煤电能源基地。广西是全国最大的蔗糖、蚕茧生产和综合利用基地,产糖量约占全国的60%,产蚕量占全国的30%,居全国之首。云南的花卉产业,年产值达200亿元,出口创汇1亿美元以上,成为亚洲最大的花卉生产基地。青海成为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广西、贵州、宁夏已成为我国铝产业的重要省份。旅游业已成为西藏、云南、新疆、广西等省区的支柱产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