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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中医药,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扶持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8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健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科普化进程,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服务。 (二)主要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建知名中医医院,建成一批重点中医专科;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队伍、培养一批知名中医药专家;建立起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有效机制,使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跻身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大力度,逐步建立起以各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各级综合医院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为基础、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点、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 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成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中医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制定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开展中医药人才引进工作。5年内,各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 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齐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科室建设。5年内,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方便群众就医。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进一步明确中医医院功能定位。以中央投资市、县级中医医院项目建设为契机,着重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将市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将县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明显、专科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中医药科研队伍,加强对中医治疗有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的研究,提升中医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中医医院要按照年业务收入的1%设立专项科研基金,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 (三)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以中医药科普宣传为引导,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率和应用率。实施“三进”战略,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环翠区要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开展省级中医特色基层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全市创建10处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12处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100处中医特色村卫生室。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支援协作,每处中医医院至少要与2处镇卫生院和2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协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允许公立医院经验丰富、水平高、受群众欢迎的中医医师备案后到执业注册地点以外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活动。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