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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曾晨曦 苏晓庆 联系电话:(010)88518539、68319803(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信箱:chzyjn@sbsm.gov.cn 附件:1.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检查与评估表 2.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检查与评估表填写说明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 鉴定站检查与评估表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附件2: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检查与评估表填写说明 一、鉴定站基本情况 (一)“站长姓名、所属部门及联系方式”栏,填写站长的相关信息。 (二)“副站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栏,填写副站长的相关信息。 (三)“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栏,填写其他业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考务人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 (四)“已经开展鉴定的职业类别和等级”栏,填写所有开展过鉴定的职业类别和等级,例如:工程测量员(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五)“鉴定场地面积”栏,填写开展鉴定时的自有或租用场地面积,单位以平方米计。 (六)“鉴定人数统计”栏,填写自开展鉴定工作以来的鉴定人数。 二、鉴定站建设与管理 (一)“办公条件”,评估鉴定站是否具备专用的固定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至少应包括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具备条件各得1分;不具备条件得0分。(备注:须提供2-3张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的照片) (二)“鉴定场地”,评估鉴定站是否具有满足鉴定工作要求的自有或租用的鉴定场地。其中,具有自有场地并能满足工作要求得2分,具有租用鉴定场所并能满足工作要求得1分,场地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得0分。(备注:须提供场地照片1-2张) (三)“仪器设备”,评估鉴定站是否具备满足鉴定工作要求的自有或租用的仪器设备。其中,具有自有仪器设备并能满足工作要求得2分,具有租用仪器设备并能满足工作要求得1分,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得0分。(备注:须提供仪器设备清单) (四)“规章制度”,评估鉴定站规章制度的完备程度。共5项,具备一项得1分,不具备得0分。(备注:须提供该站所建立规章制度的清单及复印件) (五)“管理人员”,评估鉴定站是否具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共3项,具备一项得1分,不具备得0分。 (六)“考评人员”,评估鉴定站考评人员管理情况。考评人员资格证卡有效期为3年,人数≥10得4分,10>人数≥6得2分,6>人数≥3得1分,人数<3得0分。理论知识考试时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得1分,技能操作考核时每组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得1分,反之得0分。实行考评员聘用制的得1分,实行考评员轮换制的得1分,未实行得0分。(备注:须提供在资格证卡有效期内的考评人员名单,含本人所在单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考评职业类别、考评员证卡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鉴定工作情况 (一)“鉴定计划”,评估鉴定站工作计划情况。每年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未制定得0分。每年计划顺利完成得1分,未完成得0分。 (二)“鉴定职业”,评估鉴定站各职业鉴定情况。各职业均开展鉴定得4分,部分职业开展鉴定得2分,未开展鉴定得0分。 (三)“鉴定等级”,评估鉴定站各等级鉴定情况。其中,开展4个等级鉴定得4分,开展3个等级鉴定得3分,开展2个等级鉴定得2分,开展1个等级鉴定得1分,未开展鉴定得0分。 (四)“鉴定规模”,评估鉴定站参加鉴定人员数量情况。人数≥5000得10分, 5000>人数≥2000得7分,2000>人数≥500得5分,500>人数≥100得3分,人数<100得1分,未开展工作得0分。(备注:实际鉴定人数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五)“鉴定来源”,评估鉴定站参加鉴定人员来源情况。有来自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鉴定得1分,有来自企业单位的人员参加鉴定得1分,有来自院校学生参加鉴定得1分,没有得0分。 (六)“收费标准”,评估鉴定站鉴定收费情况。按地方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得4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提供收费标准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