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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10]82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接上页]
四十、市政府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和挂钩帮扶等制度,每位领导同志每月要安排一天进行下访,并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按照有关规定接待群众来访。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四十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接到省及省以上领导同志、省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来徐通知,要及时向市政府秘书长报告,由市政府秘书长向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报告。市长离徐出差、出访和休假,要按有关规定向省政府和市委报告。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出差、出访和休假,应事先向市长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出差、出访和休假,应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秘书长报告。原则上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与相关副秘书长不同时离徐外出。

  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离徐外出,应事先向市政府秘书长报告,由市政府秘书长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应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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