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以“春风行动”为依托,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劳务对接服务、创业服务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广泛收集和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强化输出地与输入地间的信息对接,切实提高劳务对接的质量和效率,推广点对点对接工作模式。建立相关的激励和督促机制,通过派驻劳务工作机构,开展订单培训、政策协调、合作维权等方式,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做实。对农民工创业,积极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信贷支持、后续跟踪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移民、公安、司法、农劳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劳办牵头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市(州)的对口联系,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与当地政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宣传提高技能素质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农民工创业的典型,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 附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