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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不断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投、承保工作程序,完善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探索帮助特困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和化解承保农户道德风险的有效办法,稳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确保三麦、水稻承保面达到85%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投保率均达100%。稳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效农业保险试点。(市委农工办,市保监行业协会) (四)深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制定出台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检查验收;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的管理,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市委农工办,市编办、教育局、财政局) 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一)继续优化所有制结构 1.优化公有制经济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向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市属企业“管理创新年”活动,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快建立国有企业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制度。(市国资委) 完成市轻工资产等8个资产公司的整合工作,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确保面上稳定。鼓励改制企业靠大靠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研发、生产、市场和人才培养能力。发挥现有龙头企业在品牌、资金、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开展联合重组兼并,形成若干个有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集群,带动产业升级,提升行业竞争力。(市经济信息化委) 2.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引导民营企业优化产权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民间经济组织投资的政策,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市经济信息化委) 3.大力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完善和积极向上争取利用外资政策,深化外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开发区制度创新,建立园区对接、产业联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开发区外资集聚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核准体制,加强境外投资监管、保障体系建设;以省级淮安软件园等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品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规模。(市商务局) (二)加快发展要素市场 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推介一批”的总体要求,以优势骨干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载体,大力开拓境内境外资本市场,寻求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加速形成培育、股改、辅导、审核、发行上市梯次推进格局。加强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争取设立上市“创投”引导基金。搭建企业与券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三大中介机构交流合作的服务平台,做实企业入会辅导、申报上会等方面的外围工作,确保企业顺利通过券商内核、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及材料申报等环节。力争年内实现1家企业进入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市上市办) 继续扩大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建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风险投资基金投向民营高科技企业或有市场前景的高校校办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资金提供较好的退出渠道。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的科学评估与监测系统以及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的评估机制。(市金融办、银监局、科技局)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坚守耕地红线,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扎实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争取全市6个县(区)申报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2010年度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完成率达30%以上。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坚决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严格规范征地行为,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征收土地一律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三是规范土地供应、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公益性用地的范围,巩固和坚持经营性用地实行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应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机制。(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