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与人才市场。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规划,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构建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模工业企业40%以上建立研发机构,主导特色产业60%以上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系架构;改革运营管理体制,完善各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加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建设,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探索多种技术产权交易的服务方式,促进技术资本化进程;扩大高新技术转化的投融资渠道,大力引入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机制,为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提供金融支撑。(市科技局) 5.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恢复的补偿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建立减排长效机制,逐步推行排污权交易价格制度改革,将排污指标“价格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污水处理费制度和资源综合利用价格的改革。(市环保局、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6.搞好行业协会及市场中介组织改革和发展。通过政府引导、社会筹办、业主或执业者自主申办等方式,加快培育与发展与我市产业结构、地区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体系;坚持“政会分开”,加快行业协会由官办向民办转变,实行“人员、财务、场所、职能”与政府部门的“四脱钩”;健全行业协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等组织体系,完善行业协会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大行业协会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度。(市发改委、民政局、监察局、经济信息化委、编办、财政局) 坚持规范管理与培育发展并重,营造有利于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培育壮大一批社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加强对技术市场中的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参股和进入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土地中介服务市场,建立土地市场中介机制。(淮安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 四、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绩效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领域的投入。推进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引导建立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市财政局)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引进浦发银行来淮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市区信用联社向农商行转制步伐,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发展,丰富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再担保公司,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管制度,打造“诚信淮安”,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公信力的显著提高。(市金融办、经济信息化委、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 五、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的改革,切实改善城乡居民消费预期 (一)深入推进教育改革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着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调整城乡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清理规范改制学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新办学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小升初”改革的相关政策,完善中考办法,建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改革职业教育管理和办学模式,依据地方产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培养“有技能、肯吃苦、会创新”的技能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和流动机制(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