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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9. 完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和公共服务职能。区(县)、乡(镇)、村(社区)要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健全和落实限时办理、“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明确乡(镇)政府(含城市街道办事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要清楚具体、规范公开,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全面实现公共服务职能(责任单位:政府办、民政局)。 30. 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建立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沟通、协商平台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息公开的社会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则和程序,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和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医疗卫生、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全部公开。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会议主要内容应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公众关注的重大政府信息可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能够免费查阅、下载。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责任单位:政府办、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政府部门)。 三、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要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化随时调整,健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制。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精心制定落实《纲要》、《决定》和《市二五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各项任务分解。要着重抓好基层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提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责任。 (二)细化任务,分步实施。本规划按两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2013年为全面实施阶段,该阶段的具体任务以市政府每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方式予以明确;2014年为验收总结阶段,市政府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组织验收。 (三)深入调研,强化指导。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出部署和决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或指示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区、县进行调研指导和督察,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 (四)加大督查,严格考评。加强对实施《纲要》、《决定》、《市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情况的督促、检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区(县)、乡(镇)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应向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以及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接受依法行政报告的行政机关应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其深入开展。对不按时报送的应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报送。各级行政机关要接受社会对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健全机构,落实保障。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特别是区、县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下决心改变长期以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力量薄弱、专业法制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的状况。在乡(镇)政府要配备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市、区(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