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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建局、市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防艾委[2010]01号)的要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在艾滋病防治中的协调和督促作用,把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传达到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使各单位认识到防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配合做好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 各在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防艾知识宣传,在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对农民工进行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加深农民工对防艾知识的了解,增强农民工对艾滋病的防治意识,从而做到主动防艾。 附件: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五年行动计划2010年底要实现的目标,根据《四川省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有效运转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具体目标 1.健康教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75%以上;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2.行为干预: 经性传播干预措施月平均覆盖卖淫妇女比例达70%以上,每个区(市)县建立一个性病诊疗规范门诊;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比例达70%以上;美沙酮维持治疗保持率在70%以上,每个门诊治疗人数不少于300人,美沙酮门诊病人的hiv/hcv/梅毒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咨询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血液安全管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 5.感染者/病人发现与管理:各区(市)县要建立三个以上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完成自愿咨询检测不少于450人;感染者/病人完成个案流调的比例不低于85%,管理比例维持在80%以上,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cd4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新报告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60%,既往感染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50%。 6.筛查实验室建设:各区(市)县建立3个以上初筛实验室,筛查实验室质控考核参加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质控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7.治疗关怀:全年在治人数500人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其中儿童达到90%以上;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按照要求完成随访比例达70%,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达到55%,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达到80%。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达100%。 二、防治措施 (一)完善运转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各地防艾办充分发挥在艾滋病防治中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促作用,定期召集防艾委成员单位开会和研究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交流,督促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履行防艾职责。贯彻《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推广社区艾滋病防治模式,积极推动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基层常规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城市社区居委会、乡镇、农村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干预、关怀支持等综合防治工作;建立社区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艾滋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当地社区公共卫生任务考核,与社区公共卫生财政补贴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