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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发文字号】 气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6
【实施时间】 2010-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气象局关于印发现代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数值预报产品统计释用

  发展基于t639模式及业务化的区域数值预报模式的解释应用工作,完善数值天气预报产品释用和订正平台。在国家级建立中短期灾害性天气的集合预报释用业务,加强数值预报产品应用的指导能力建设,增加指导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提高指导产品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国家级制作7天全国县市和5公里格点的气象要素客观释用产品并下发,省级结合本地经验制作精细到乡镇及其他服务地点的气象要素释用产品。

  (二)天气分析业务

  以多种观测资料和数值预报产品的综合应用为基础,以micaps系统为平台,逐步从以天气尺度分析为主的业务向天气尺度与中尺度分析相结合的业务转换。

  1.天气尺度和中尺度分析业务

  开展并完善基于多种资料的天气尺度和中尺度主观分析业务。完善基于高空和地面资料的常规天气尺度分析业务,特别是对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有明显影响的各种特征线、特殊区域、特征系统和物理量的分析。开展基于中尺度观测资料和快速更新同化系统输出的精细数值分析预报产品的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绘制反映中尺度天气系统发生发展特征及其环境特征的综合分析图。加强对中尺度系统的空间结构、要素配置和物理过程演变的认识和理解,准确判断灾害性天气的种类、强度和落区。完善天气图分析规范。国家级重点加强天气尺度分析,并将分析的地面和高空图下发给各级气象台站,同时开展中尺度分析,为强天气潜势预报奠定基础。省级重点加强中尺度分析,为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期落区预报提供支持。地、县级气象部门利用上级的分析产品,做好本地灾害性天气预报和补充订正工作。

  完善和发展基于多种资料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的动力热力特征物理参数客观诊断分析技术。国家级向全国提供基于观测资料和数值预报模式系统输出的物理量客观诊断产品,各级气象台站做好客观诊断产品的应用,建立适应本地灾害天气特征的物理量指标体系。

  2.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分析业务

  在国家级和省级研发灾害性天气、气象灾害的特征识别技术。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针对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冻雨、雾凇、龙卷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干旱、地质灾害、山洪、城市洪水、道路结冰、积雪、电线结冰、森林和草原火险等气象灾害不同特征,通过各种观测资料的融合分析,在micaps平台下实现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人机交互识别和报警功能,建立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监测分析业务。通过完善区域联防制度,实现上下游台站间的信息通报。加强气象灾害的现场调查和地区间观测数据的实时共享。完善预警软件系统的协同功能,提升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监测率。

  3.数值天气预报产品检验、评估及订正业务

  各级气象台要以各种实时观测资料、数值预报产品检验结果和预报员经验为依据,开展数值预报形势场、要素场以及主要天气系统的动态检验,分析误差规律;比较不同数值模式产品误差,分析数值预报产品相关特征线和特征天气系统的演变规律,订正主要天气系统的移动、强度等信息,提高数值预报产品的使用能力。在国家级开展地面预报图订正业务,并将订正后的地面图下发各级气象台站。

  (三)天气预报业务

  以多种资料融合技术和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提高灾害性天气快速诊断和短时临近预报水平。以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和预报员经验为依托,发展精细化气象要素短期预报业务,特别是定量降水预报业务。利用动力和统计相结合的技术,完善灾害性天气落区短期预报业务。以集合数值预报为依托,提高降水、灾害性天气和其他极端天气的概率预报水平。依托超级集合预报改进完善中期预报业务、发展延伸期预报业务,逐步建立无缝隙预报业务体系。

  1.临近预报业务(0~2小时)

  大力发展各种观测资料的融合技术,加快建设基于雷达、卫星和自动站资料的定量降水估测(qpe)业务。发展短时强降水、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分析技术,增强对强对流天气的识别能力。发展强对流天气和台风等的临近预报技术,研发外推预报和数值预报产品释用相结合的预报技术,提高预警时效。在省级和地市级应用具有实时自动识别、报警和预报功能的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业务系统。增强预报员对雷达、卫星等资料的分析和对强对流天气的识别能力,提高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命中率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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