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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区域级 参与国家级数值预报系统的研发工作,按照统一的规划设计,开展适合于本地地域与气候特征的区域数值预报业务。发挥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研究所的技术优势,牵头区域内的技术指导、科研组织、技术交流等。 3.省级 结合本地观测资料开展对上级数值预报产品检验评估和模式性能诊断业务,开展基于数值预报产品释用的乡镇以上和其他服务地点的气象要素预报业务,开展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开展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业务,开展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发布本责任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短期和中期天气预报业务,开展各类预报产品检验业务,组织责任区内的天气会商和灾害性天气联防。 4.地市级 结合本地观测资料开展对上级气象要素和灾害性天气指导预报的检验业务,开展基于上级气象要素指导预报的订正预报业务,开展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业务,开展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发布本责任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开展短期天气预报业务,开展各类预报产品检验业务,开展天气会商和灾害性天气联防业务。 5.县级 开展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业务,根据情况开展灾害性天气临近预报业务,重点订正上级指导预报产品,做好服务。 (二)预报指导业务流程 建立科学合理的预报指导业务流程,加强上下级台站间的预报指导与订正反馈,提高预报的准确率和预报结论的一致性;加强不同时效预报的协调,促进预报的无缝隙有效衔接。 1.天气会商和预报指导预报流程 各级气象台站应完善天气会商流程,加强会商的组织与管理。中央气象台在会商中要注重数值预报产品的分析和使用,关注全国范围内的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和高影响性天气;省级气象台要注意对本地预报方法、预报指标的应用和不同预报意见的讨论,通过会商加强上下级台站预报意见的研讨与交流。 各级气象台应注重加强指导预报流程建设,上级气象台要按时下发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指导产品,下级气象台站应当及时订正并将修正意见反馈给上级气象台。通过顺畅的指导预报流程保证预报结论的一致性,提高预报的准确率。 2.不同预报时效预报产品的业务协调 加强短期气候预测、延伸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短时预报和临近预报等不同时效预报产品之间的协调,长时效预报产品必须考虑短时效预报产品的结论,短时效预报要考虑相邻长时效的预报背景,增强预报产品连续性和一致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现代天气业务的人才队伍建设 1.提高现代天气业务人才队伍数量 根据现代天气业务发展对天气预报、数值预报研发和预报技术开发人员的不同要求,持续引进高素质人才和合格毕业生,并通过对高校学生培养的引导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多种途径提高高校毕业生的气象业务基本素质。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级预报业务岗位设置,发展壮大国家级数值预报研发队伍,稳步增加天气业务人才队伍数量。 2.完善相关机制,提高预报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组建若干由国家级、省级预报专家组成的、有专业特色的专家型预报团队,引领和推进预报业务建设和预报技术研发的不断深化;加快“双百”计划实施,鼓励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预报员岗位培训和交流制度,选派骨干预报员到先进国家学习进修,开展每五年一次的预报员轮训,促进预报员理论基础、预报技能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高;定期更新预报员手册,为预报员培训提供基础教材;加强对预报员的爱岗敬业教育;逐步开展地(市)级以上气象台长的业务与管理培训;建立完善预报员选拔、考评、奖惩、晋级和职称评定制度,突出对预报能力与预报质量的考核与评价;实行预报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预报员定级制度,完善首席预报员评审与激励制度。具体措施: (1)修改完善百名首席预报员的评审办法; (2)制定百名首席预报员动态管理办法; (3)组建由国家级、省级首席预报员组成的台风、暴雨、强对流专家团队,并制定相应的研究计划和管理办法。 (二)提高现代天气业务的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关键技术的科研开发 加快实施《天气研究计划》,重点围绕资料同化技术、数值模式技术、中尺度天气分析技术、短时临近预报技术、定量降水估测与预报技术、灾害性天气预报技术和集合概率预报技术等业务急需的关键技术,制定目标明确的科研计划,采取集约化和开放式的研发模式,吸纳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业务系统建设。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