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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民政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促进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和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 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领导和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掌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能围绕各自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二是党员队伍好。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困难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三是工作机制好。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等制度,各项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作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推动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中成绩显著,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中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意识强,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办事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包括: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做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楷模。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民政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熟悉政策的“活字典”、精通业务的“多面手”;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做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的楷模。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做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楷模。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坚定的“为民”理念,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积极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做清正廉洁、干净做事的楷模。组织纪律观念强,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做公道正派、弘扬正气的楷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方法步骤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全部层面于5月中下旬进行动员,作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各单位党组织要在5月底前进行进一步动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作出进一步安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广大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采取适当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争创。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标准和目标,全面开展争创活动。2010年6月至12月,着重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2011年1月至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