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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川工商办[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工商办〔2010〕20号)


  

  各市、州工商局,扩权试点县(市)工商局:

  

  现将《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的工作事例和经验,供大家交流。

  

  附件: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目标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和西部全面开发开放三个大局,进一步夯实合同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创新合同监管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为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加快”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大力开展合同帮农工作

  

  (一)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合同帮农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方式转变的方向,增强自觉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提升监管形象和效果的观念,重视和加强合同帮农工作,促进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积极运用合同法律制度提高生产经营的能力,不断壮大、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合同帮扶点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以工商所为基础、以村委会和12315维权站等组织为依托的合同帮扶点建设,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较大的进展。每个帮扶点要落实合同帮扶联络员1-2人, 建立合同备案、回访、争议调解等制度,健全合同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制。

  

  (三)丰富形式,充实内容,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当地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针对农民、农村经纪人和涉农企业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为广大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涉农企业等提供动产抵押融资、合同签订履行及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的指导、咨询以及争议调解等各种合同服务,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合同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在办理涉农企业动产抵押中,要突出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服务和指导,积极献计献策,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在动产抵押融资中的困难。

  

  (四)强化监管,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要重点加强对涉农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与农民签订的合同和当地主要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备案,并通过回访,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利用合同实施欺诈、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要加强涉农格式条款的监督,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要积极制定推行结合当地特色和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广泛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已发布使用的示范文本,要注意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完备、适用。

  

  二、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向深入,推进合同信用建设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政府引导下的合同信用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活动具有了坚实的基础,影响面也不断扩大。“十一五”规划以来,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和产品质量信用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蓬勃开展起来,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注入了新的时代意义,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各地要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同时要把“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放到合同信用建设的大的系统中,从政府综合合同行政监管部门的角度思考、谋划和入手,坚持改革创新,结合重大合同备案等监管工作,不断增强合同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活动组织参与的开放性,不断改进活动开展的程序和方法,提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面。

  

  今年各地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川工商办〔2010〕2号)的精神,组织实施当地“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为三类主体经营发展解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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