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川工商办[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七、全力做好合同监管地方立法工作,强化合同监管职能

  

  去年我省合同监管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已经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今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合同监管立法工作,争取《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早日出台。各地要继续积极参与、配合,促进合同监管立法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配合合同监管立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合同监管立法与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关系,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氛围;二是要继续开展有关合同监管的调研工作,针对典型行为、典型案例,展开深入剖析,为合同监管立法工作提供理论与实务的支持;三是按照省人大立法程序,要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调研工作开展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准备,积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全力配合立法调研工作,确保调研的质量和效果。

  

  八、认真做好合同统计、信息和档案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合同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合同统计、信息和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统计、档案的有关法律和制度规定。一是要建立健全分类清楚、条目齐全的台帐,为全面、准确地开展统计、档案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报送有关报表和文字分析材料,全面反映当地合同监管工作状况,深入分析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三是典型案例、典型工作要及时报送省局,为丰富工作交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绩效提供有益的借鉴。

  

  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振奋精神,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合同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