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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素质人力支撑,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川办函〔2009〕190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一)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主题推进各项教育工作。素质教育的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根本宗旨是提高国民素质,重点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党的十七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政府行为,依法履行领导与管理职责,切实保障本地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明确素质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素质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发展的教育体系结构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因地制宜创造性推动素质教育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化社会框架。近期的主要工作目标是: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得到初步遏制,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减轻,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体质与健康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人才培养方式、考试评价模式进一步改革,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明显提高,宏观教育体系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深入推进。 二、坚持德育为先,构建全面育人的工作机制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德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突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文明习惯养成等教育,促进学生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形成。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方式,加强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要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强化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意识和责任,形成德育工作新格局。 (二)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文化的环境育人功能,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充分挖掘校本资源,精心设计和创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使学校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校园。各校党、团、少先队组织要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精心组织各种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党、团、少先队活动。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对未成年人要免费开放,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广泛开展经常性、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活动。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健全人格的形成。要把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作为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重视研究当代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有效机制。要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活动课和专题讲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个别咨询与集体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网络,进一步完善心理辅导(咨询)室,设立专人值班,接受学生当面咨询或热线咨询,为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心理辅导。 (四)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与学校教育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加强中小学学生实践基地建设,争取到2015年,全面建成市级学生实践基地,各县(市、区)都建立1-2个实践基地,形成能满足课程需要和不同层次学生需求的各具特色的中小学实践基地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