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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整合范围 (一)重点矿种。铁、金、钼、锰、膨润土、石灰石、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石料等矿种为重点,以及其它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重点突出铁、锰、膨润土三大矿种的整合。其中煤炭矿山整合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点矿区。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矿区,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集中矿区,“三下开采”、复采资源、地质水文资料不详、受水害威胁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 (三)整合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矿山设计生产规模或者具有多套生产系统的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低于国家、省规定标准的矿山;探矿权毗邻区域的矿山。 (四)探矿权整合范围。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不符合矿区规划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项目;矿山及探矿权毗邻区域的探矿权;2006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和省政府出资的探矿权;其他需要整合的勘查区及勘查项目。 四、工作安排 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备案阶段(2010年1月初-2010年3月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91号)要求,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进一步推进整合的矿区、勘查区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合范围,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整合初步意见(建议),报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明确2010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的整合重点及目标任务。并将整合实施方案报省审批、备案。整合矿区内的矿山企业原采矿许可证均为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颁发的,整合实施方案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报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其它整合矿区、勘查区的整合实施方案由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对已经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调整整合实施方案的,应尽快组织修订,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阶段(2010年3月末-2010年10月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制度,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初-2010年12月底)。201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整合工作的自查验收,向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提交自查报告。2010年12月底前,市政府要完成对各县(市)区整合工作的检查验收,向国土资源厅、发改委等部门提交我市自查报告。 五、总体要求 (一)优势资源,专项整治。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成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铁、锰、膨润土等优势资源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整合矿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促使矿山合理采剥,全面开展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初级产品的出口总量,大力扶持具有精深加工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矿山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开发的经济附加值;严格安全生产,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超能力生产等问题的矿山要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吊销(注销)有关证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普遍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10年11月底前报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二)确定主体,公开公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从资金、技术、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制订整合主体标准,明确整合后的矿山建设规模(具有多套生产系统的矿山各独立生产系统建设规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指标。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符合整合主体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从整合矿区内产生整合主体。对矿区内参与整合的矿业企业均达不到整合主体标准,或者参与整合的矿业企业在规定整合期限内未达成整合主体协议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优先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的下游优势企业作为整合主体;或者以招标方式规范引入优势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整合主体;或者将矿区内矿业权依法收回,统一规划后按规定权限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向符合整合主体标准要求的企业出让矿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