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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粮展[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五”时期,国家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粮食物流园区总平面设计规范》、《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25项粮食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9项为国家标准、16项为行业标准。散粮汽车、吸粮机等散粮运输装卸设备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集粮食仓储、物流、加工、信息和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粮食物流园区发展迅速。

  当前,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地区间进展不平衡,应急保障能力等薄弱环节有待加强; 基层粮库仓储设施陈旧老化严重,急需维修改造提升功能;粮食物流“瓶颈”尚未突破,跨省散粮运输比例不高;新仓型、新技术、新工艺等研发推广力度不够,制约设施建设水平。

二、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粮食增产、保障供给的要求。完善粮食仓储体系,达到现代化水平;基层粮库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长期露天储粮,并建立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主要跨省粮食流出通道设施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散粮火车“入关”运行,散粮流通比例明显提高;改善农户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全国和各地区各类设施建设规模和布局,统筹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设施布局,合理引导企业投资方向, 加强资源整合,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调整结构,提升功能。 根据地区发展、产业布局、技术进步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仓储设施和仓型结构,按照建设现代化粮库和发展粮食现代物流的要求,完善设施,提升功能。

  科技支撑,节能减排。 按照节能减排和绿色储粮的要求,着力推进新仓型、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提高建设质量和技术水平。

  协同运作,提高效益。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衔接和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和设施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机制,优化项目布局,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效果。

三、主要任务和项目布局


  (一)加强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完善中央和地方储备设施,优化全国粮油仓储设施布局,推广应用粮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仓房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在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和后备基地新建仓容2000万吨。针对收纳、中转、储备等不同粮食仓储需求合理选用仓型,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新建烘干能力800万吨,维修烘干能力2500万吨,淘汰一批技术落后的烘干设施,使全国烘干能力保持在1.1亿吨以上,其中东北地区9100万吨以上,南方地区2000万吨以上。在东北地区改进烘干工艺和控制技术,节能减排,降低烘干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证烘后品质。在南方地区推广经济适用的烘干设备。在农垦系统水稻产区推广低温烘干技术。

  在36个大中城市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100万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成渝等地区要优先满足成品粮储备应急保障需要。制定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设计要点和实施方案,2012年选择个别条件较成熟的城市先行试点,2013~2015年全面推进36个大中城市的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建设。

  

专栏1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仓储设施

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和后备基地

建设仓容2000万吨。

粮食烘干设施

东北主产区、南方稻谷和油菜籽产区

新建烘干能力800万吨,其中东北地区500万吨,南方地区300万吨;维修2500万吨。

粮食应急储备仓容

36个大中城市

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100万吨。



  (二)推进粮食仓房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仓容1亿吨以上,粮食主产区基本消除长期露天储粮,同时积极争取支持西部地区和主销区仓房维修。重点对仓房防潮防雨、保温隔热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必要的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设施和装卸输送设备,配置检化验仪器,推广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绿色储粮新技术。

  

专栏2仓房维修改造项目布局

地区

仓容(万吨)

地区比例(%)

总计

10000

100.0

一、主产区

7500

75.0

1.东北地区

1500

15.0

2.黄淮海地区

3000

30.0

3.长江中下游地区

3000

30.0

二、其他地区

2500

25.0



  (三)推进粮食现代物流发展

  1.打通“北粮南运”主通道。在东北地区建设80个大型粮食装车点,以及与其相衔接的华北、华东、中南、西南等地区建设60个大型粮食卸车点,并加强与公路集并的衔接,建设中转仓容150万吨。完善东北地区粮食铁水联运物流系统,配套建设东南沿海港口和长江、珠江流域主要物流节点的粮食中转和接卸设施。开展东北地区糙米“入关”集装化(集装箱或集装袋)运输试点和大宗成品粮储运技术示范。

  2.完善黄淮海等主要通道。建设原粮物流节点项目50个和中转仓容150万吨,完善黄淮海通道、长江流域通道和京津通道、华东通道、华南通道的中转和接卸发放设施,发展黄淮海地区的散粮汽车运输以及长江、珠江、大运河、淮河等流域的散粮船舶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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